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4年11月22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度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度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0%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
2014年11月22日(含11月22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公告规定。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