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据了解,从2013年7月1号起,泰州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和下限将作调整,上限从11000元调整到12500元,下限从1868元调整到2076元。为此算了一笔账,按照最低工资基数和最低缴存比例,市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166元,那么每月最低要缴332元;根据新调整的12500元上限计算,按照最高12%的缴存比例,市区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加个人是3000元。
另外,201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维持不变,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在8%到12%幅度内自主确定,同一单位必须执行相同的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