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委托银行按政策规定,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一)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自由职业者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商品房期房按揭贷款、经济适用房期房按揭贷款、单位自建房期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房产抵押购房贷款等6个品种。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所购房价的70%,且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价的80%。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身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07月06日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0%,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间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个人资信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夫妻双方在同一户籍簿上能证明是夫妻关系的,以户口簿为准,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未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离异的,出具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看并收取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固定工作的以单位证明为准,个体工商户以近三期纳税发票为准,其他职业者视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4、购买政府配套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准购证明;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房改办核准的购房职工清册。
5、用第三人产权做抵押的,查看产权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三份,产权人及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两份;产权人已婚的,查看结婚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三份;未婚的,收取产权人户口所在街道、民政或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确实无法提供的,本人可签署《未婚(未再婚)声明》。借款人为离婚未再婚的,查看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