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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积金新政 无房户每年可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6-03-2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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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攀升,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对很多在职员工来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减轻不小的经济压力。泰安市就公积金贷款新政在当地的具体实施细则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或可提高至60万元。
8月6日下午,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长文,征管科科长杨多慧,中心总会计师侯存刚,信贷科科长冯华作客“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就我省公积金贷款新政在我市的具体实施细则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或可提高至60万元
 
 
在本次直播期间,网友关注热度最高的问题当属我省此次出台公积金新政后,我市将如何落地实施,以及实施细则中会不会涉及贷款额度提高以及父母、子女公积金提取等问题。
 
 
对此吕长文做出回复。根据吕长文的回答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执行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40万,但是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启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延长可贷年限的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会议的要求,前期做了大量的调研、测算工作,拟定的初步意见是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提高到60万,可贷年限由原先的到法定退休年龄提高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后5年。”吕长文在直播中说,根据目前初步意拟定的方案,接下来的工作准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提交决议,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审议通过后发文执行。
 
 
同时,吕长文还介绍,购买商品房的贷款人只要提供网签备案协议和付款收据,而二手房提供过户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就可以,具体办理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下属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根据我省印发的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作用被更有效发挥,将原来只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的条件,增加了可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在我市,子女买房能否使用父母的公积金,同时子女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呢?
 
 
对此,杨多慧做出肯定答复,“未婚子女买房是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如需使用父母的公积金,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购房证明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此外,在购房证明方面,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泰安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一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但是该住房必须在房管部门已登记备案,并且能够在《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
 
 
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父母和子女可以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要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
 
 
无房户可每年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于公积金的提取,也成了无房户关注的热点。杨多慧介绍,今年二月份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文件,根据这个文件,我市研究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并且已经实施。
 
 
“我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杨多慧称,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但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职工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租住两套(含)以上的,每年只按其中一套办理提取;多人合租一套的,提取金额按租金分配方案确定的各自分担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按人均分担金额提取。
 
 
同时,职工租房提取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提供当前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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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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