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保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按政策办事 异地公积金不能贷款”的问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2015年9月29日,我中心收到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文件问题的通知(冀建金【2015】8号)。文件规定,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出具全国统一缴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均可办理异地贷款。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儿子在北京上班,户口在保定,今年五月份在保定买了一套房,之前咨询了相关政策说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按照约定最近应该交完首付并且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了,可是售楼部却告诉我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了让走商业贷款我当时一听就懵了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是一个公章盖不上详细的去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我隔天就拿上我儿子在北京办好了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去问了结果他们的工作人员说北京方面加盖的那个业务章不行必须要加盖公章所以不能办,而北京方面之前出台了一个政策《关于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通知》其中一条就注明了·管理部再缴存证明上加盖业务章,视同加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网上可以搜出来,当时也跟他们说这些了可人家不管你这一套。他们这么做不是跟京津冀一体化的这趟列车背道而驰吗?老百姓攒了一辈子的钱买套房子真的很不容易,希望咱们这个平台能帮忙协调一下,谢谢!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你好,2015年9月29日,我中心收到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文件问题的通知(冀建金【2015】8号)。文件规定,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出具全国统一缴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均可办理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