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好消息:根据5月底宁波与绍兴等城市签订的《浙东五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6月起,凡是具有宁波户籍,在浙东四个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回宁波购买自住房,可享受同城待遇,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简单来说,就是外地缴存的公积金也可以拿回宁波买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异地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方便在外地工作,需要在户籍所在地买房的市民。在此之前,在哪里缴纳公积金,就只能用公积金贷款在哪里买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协议仅限于浙东经济合作区。据了解,浙东经济合作区,是指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嘉兴等五个城市行政区。同样,户籍在其他四个城市的人在宁波工作,想回老家买房,也可以申请异地贷款。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中心贷款政策。
他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比如在绍兴、舟山、台州、嘉兴四个城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宁波市户籍职工,在申请日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符合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就可以在宁波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绍兴、舟山、台州、嘉兴)的人在宁波工作,并在申请日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符合其户籍归属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他就可以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
如何办理异地贷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借款人先到缴存地中心申请开具《情况证明》,然后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办理异地贷款申请,应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在宁波,贷款房屋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行政区域的,借款人向市中心本级提出异地贷款申请;贷款房屋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向所在地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
“只要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购房地中心应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特殊情况经购房地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五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人。购房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的,受理时间以购房地中心受理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资料为准。”该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已有不少人在咨询、申请
截至目前,浙东五城市异地贷款政策推出后,受到了在外地工作的宁波户籍职工的关注,近期已经有职工到承办银行、公积金中心专门咨询有关异地贷款相关政策。
在舟山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在舟山工作,公积金也交在舟山,但我是宁波人,想在宁波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陈先生说,他自己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宁波人,总想在宁波老家买房,可是以前这种情况不能在宁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以买房的事情一拖再拖。
“这次了解到浙东五城市异地贷款的消息,心里热乎乎的,第一时间就找了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政策,希望以后能多推出点这类便民利民政策。”近日,在宁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嘉兴市户籍职工陆女士,在嘉兴购房并向嘉兴市公积金中心如愿贷到了30万元、30年期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促进了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实现了人们在原住地买房的愿望,实现了人口的自由流动,也减轻了人们贷款买房的负担。更好的促进资源合理分配,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