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2016年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12%

2015-11-1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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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濮阳市“两会”召开期间,多名政协委员反映,几年来,全市经济进一步发展,住房价格不断上涨,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自2012年1月至今 未再调整。
       9月15日,自濮阳市获悉,市政协委员经过调查研究,两次提交提案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使濮阳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全省最低跃至全省第一方阵,切实维护了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

       2011年,在市政协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出,濮阳市在全省18个地市中,人口不是最少、面积不是最小、财政收入不是最低,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全省却排名最后……后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经过广泛咨询、细致调查,发现自1995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濮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直按最低标准5%执行,为全省最低。调研后,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撰写了《关于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目前职工工资总额的5%提高到10%的建议》的提案。市财政局收悉提案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经市政府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10%,市财政安排补贴资金8500万元。

         今年4月,濮阳市“两会”召开期间,多名政协委员反映,几年来,全市经济进一步发展,住房价格不断上涨,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自2012年1月至今未再调整。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再次组织调研,得知河南省18个省辖市已有13个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了12%。随后,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起草了《关于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12%的建议》。7月28日,濮阳市召开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会上,副市长郭奎立指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政协委员意见抓紧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市长专题会议研究。8月1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016年1月1日起由10%提高到12%,财政补贴部分约1500万元列入2016年度财政预算。

      从8月1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016年1月1日起由 10%提高到12%,财政补贴部分约1500万元列入2016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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