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月15日的资讯,了解到2015年金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基数有所调整,相关部门也及时发布了有关事项通知,为了让金华市民了解更多有关本市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新闻,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
据了解,2015年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机关、事业单位于2015年9月25日前,按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5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金市金〔2015〕18号)办理公积金基数调整手续。
二、2015年7-8月补交的住房公积金差额,请各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审核确认后,由各单位汇入中心指定的账户内。
【公积金知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8%;经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核准,有条件的单位可增加1到3个百分点,困难企业可降低1到3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相加。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时,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各自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房公积金的月工资额计算口径
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按金市财预[2005]90号《关于重新明确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计提基数的通知》规定执行。
2.企业及其他单位按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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