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保险的实务技术
种植业保险的实务主要包括宣传展业、 防灾防损、 查勘理赔等工作。种植业保险比较复杂, 工作难度大, 强化种植业保险业务技术手段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一) 种植业保险的可保风险选择
我国的地理位置决定了种植业生产要面临许多灾害, 每年仅农作物受灾面积就达 6. 4 亿亩, 约占播种面积的29. 5% 。
又因我国的农业经济基础较差, 抗灾能力弱, 作为转嫁种植业生产风险的种植业保险, 究竟能够承担多大风险, 具体可以承担哪些风险, 这是种植业保险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从种植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灾害来看, 可以分为气象灾害、 病虫草害、 意外灾害三大类。
在气象灾害中主要有干旱、 雨涝、 冰雹、 连阴雨害、 湿害, 低温冷害、 霜冻、 寒露风、 大风、 台风、 干热风等。在这些灾害中, 旱灾的影响最大, 要占整个气象灾害损失的 50% 以上。
从保险理论角度上讲, 这些灾害都可作为保险责任, 但是, 由于考虑到国家对旱灾没有专门的后备基金, 而农民对保险费的实有负担能力又十分有限, 以及保险人目前的实有经营技术手段等因素, 所以, 当前应该选择农民最需要的一种或几种可保风险责任进行承保, 并且尽量避免承担与人的因素有关的责任。 旱灾就是不宜承保的一种责任, 因为旱灾不是保险所能够分散的风险, 而要靠国家增加投入,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开展水土保持和实行旱作农业等措施来解决。 在这些条件基本不具备的情况下, 难以将旱灾作为种植业保险的可保责任。
就病虫草害来说, 与耕作技术的科学合理性有关, 特别是与人为管理因素的关系较大, 作为保险责任要慎重考虑, 但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客观实际选择特定的病虫草害作为保险责任。
在意外灾害中, 种植业保险主要承担火灾责任。
在种植业保险条款中, 一般将冰雹、 台风、 暴雨、 洪水、 霜冻、 火灾等突发性强, 难以预防, 常常造成局部地区毁灭性损失的灾害作为可保责任。
(二) 种植业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的确定
种植业保险金额的确定。 种植业保险的保险金额, 既是保障的最大程度, 又是计收保险费的依据。 种植业保险金额的确定, 以不超过正常年景下收获量的 7 成或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