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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试行茶园种植保险让茶农吃下定心丸

2015-08-2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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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丽水市政策性茶园种植保险实施方案通过了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的专家评审,将在该市松阳县、莲都区先行试点。茶农盼望多年的茶叶种植保险终于得以实施,我省种茶几千年来靠天吃饭的历史将得以改变,茶农、茶企的抗风险能力将大幅提升……
从今年开始,浙江省丽水市分别在松阳县及莲都区试办政策性茶园种植保险,保险责任包括因倒春寒造成茶芽坏死及因旱灾、火灾等造成茶树死亡或灭失。到3月底,保险公司已承保茶园7748亩,为1826户茶农、茶企提供了5113万元的风险保障。据了解,今年已有214户茶农共274.5亩茶树遭受霜冻灾害,目前,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据了解,2014年丽水共有茶园52.2万亩,产值27.3亿元,占丽水当年第一产业产值的30.84%。而丽水地处浙南山区,容易发生倒春寒及旱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对茶叶生产影响较大。其中特早茶“乌牛早”每年在2月2日至10日之间开采,为江浙最早茶之一,一旦倒春寒,损失惨重。为切实增强茶农抵御风险能力,促进茶产业的健康发展,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积极会同丽水市政府相关部门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形成具体可行方案和保险条款,得到了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取得了政策性茶园种植保险省级试点的资格。

据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农险部经理徐天飞介绍,丽水市政策性茶园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茶农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采用低保费、保成本、财政适当补贴的承保方式进行。保险对象为茶园种植面积在1亩(含)以上、茶龄3年以上且生长正常的农户。保险责任为因倒春寒造成茶芽坏死(2月10日到4月30日)或因暴雨、内涝、泥石流、风灾、雹灾、旱灾、冻灾、火灾、雷电、洪水造成茶树死亡或灭失,每亩茶园最高分别赔偿1600元、5000元。保险费为每亩茶园120元,其中省、县(区)财政分别补贴30%,茶农承担40%。经营主体方面,试点期间分别由人保财险和中华保险承保,试点成功后申报进入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共同体统一经营。

“我家有十亩茶园,2014年受霜冻影响,有7亩茶树受灾,损失6000余元,只能自己承担。现在好了,有了茶园保险,再遇到自然灾害,可以得到可观的保险赔款。”丽水市莲都区石桥村茶农汤祖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承办政策性茶园种植保险工作量很大,难度也很大,比如一旦遇到倒春寒及旱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我们要满山遍野地进行实地查勘定损。但为了茶农的利益,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要克服。”人保财险丽水市分公司总经理詹志伟表示。

专家表示:政策性茶园种植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改变了我省茶农几千年来完全靠天吃饭的历史,为我省茶产业发展和茶农撑起抵御自然灾害的“保护伞”。这不仅是我省深化 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必将对增强我省茶叶种植抗风险能力、保障茶农灾后恢复生产和茶农收入、促进茶产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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