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通知,提出了27条举措,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多个方面采取行动,包括确保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减免房租、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
通知明确要求央企杜绝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严控“背靠背”付款条款,严格管理非现金支付,将商票等票据期限缩短至6个月以内。此外,通知还要求央企积极执行房租减免政策,并鼓励对不在减免范围内的中小企业提供必要帮扶。
为降低中小企业的运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措施。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享受用电阶段性优惠,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6个月内补缴电费;同时,中小企业的宽带和专线资费将再降低10%。另外,中央汽车企业的金融子企业将为商用货车消费贷款发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
通知还提出了在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多项措施,旨在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生态。要求中央企业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速推进“十四五”规划中的重大项目,提前释放订单需求,稳定中小企业预期。同时,强调要积极采购中小企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为其发展提供支持。
国资委此次出台的27条举措将有力助力中小企业渡过困难,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共赢,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希望各中央企业能够切实落实通知要求,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