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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保险种欲将扩充

2012-05-1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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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保制度的推出,一些问题也被暴露出,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欲将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企业未按时缴纳,可由企业银行账户划拨或拍卖企业资产强制征缴。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将纳入参保主体。

对此,笔者以为,如果这种强制保险的制度得以通过,将会使社保加快实现100%的全覆盖,这无疑将是社保一次空前的“扩军”,对整体国民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不过,就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而言,该制度的实施,则会产生双重作用,在有助于保障参保者个人权益的同时,则会加重参保企业的经营负担。因此,该制度的实施应在惠及众多参保者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应兼顾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利益。

从我国社保缴纳制度来看,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国家、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的缴纳方式。目前,五险一金占到员工工资总额的30%-40%左右,以3000元员工工资计,企业实际支付的劳动成本在4200元以上。这对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利企业而言,显然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这也恰恰是当前许多企业不愿、甚至逃避为员工缴纳所有社保金的主要原因。而如今强制参保,显然会加重企业经营负担,增大其实施的阻力。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困难,小企业的亏损面正在扩大。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要求企业为员工上“五险”,就有可能使得一些中小企业通过调整员工工资结构,降低应缴费工资水平,或者避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等方式,来控制经营成本。这不仅会影响职工就业,而且有可能使职工实际收入降低,更与该草案力图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我们在为国家出台“社保扩军”政策叫好的同时,更希望政府能够多考虑中小企业的现实困境。毕竟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力量、就业的重要载体。在当前中小企业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各地政府更应多放水养鱼,通过适度降低企业税费以及社保缴费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等方式,来促进和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只有这样统筹兼顾,才会更好地落实我国行将“扩军”的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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