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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收益怎么样?不保障哪些情况?

2021-11-02155次浏览
小新客服
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由弘康人寿承保,在目前市面众多增额终身寿险里面,是属于极具优势的产品。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的收益怎么样?有哪些情况是不保障的呢?

一、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收益怎么样?

 

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的有效保额每年复利递增3.8%,现金价值一直在稳健增长。

 

举例来说,张先生为5岁的儿子投保了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缴费10年,每年交10万。

 

那么到了第十年最后一次缴费时,即张先生儿子15岁,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就达到了1179910元;到了第20个保单年度,即张先生儿子25岁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已经高达1706800元了;到第50个保单年度,即张先生儿子55岁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已经超过了470万元。

 

综合来看,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的收益在同类产品中是非常优秀的。

 

二、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不保障哪些情况?

 

根据弘康金满满终身寿险的保险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量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直告或认定为准)

7核烟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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