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身寿险的涵义
终身寿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终身的身故,全残风险,也叫做不定期死亡保险。在合同保障期间,若被保险人因为身故或是全残的情形不幸出险,保险公司就将向其保险受益人返还死亡保险金。终身寿险保障时间较久,保费也比普通寿险更高。
终身寿险保险金通常都是可以进行返还的。因为终身寿险既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障期间内身故、全残的情形进行保障,也能对其生命结束后的死亡进行理赔,所以在终身寿险保障期间就一定是可以拿到保险产品的本金的。
二.专业的保险规划师推荐了由招商信诺推出的传家典范终身寿险。
该款终身寿险为18至70周岁的人群提供意外和非意外身故保障,还有减额交清、保单借款等功能,让资金更加灵活。 招商信诺传家典范终身寿险还附加了减额交清和保单贷款的功能,满足投保人的需要:
1.减额交清: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减额交清,经保险公司同意,将按以下约定的现金价值扣除主合同未还款项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付清的保险费,重新计算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投保人是在宽限期开始前申请减额交清的,以投保人方申请减额交清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的现金价值为准。如果投保人是在宽限期内申请减额交清的,则以宽限期开始之时的现金价值为准。
2.保险单借款:在保险的有效期间内,如果保险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每次借款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千元,累计借款本息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最终以保险公司审核通过的借款金额为准。
三.购买了招商信诺传家典范终身寿险,应该注意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在主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