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提前给付重疾险还是额外给付重疾险都是要与主险为寿险的情况相联系的。
提前给付重疾险:
保险产品:寿险(主险)+附加险(重疾险)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发生了约定的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会将主险的身故保额全部或者部分进行提前给付,主险的保额相应的会减少。
这里举个例子:
比如购买一个20万元的寿险,然后附加了20万元提前给付的重疾险。
身故和重大疾病,哪个先发生,哪个就赔偿20万元,合同终止,失去效力。
这个只有二选一。
这里需要注意,20万寿险带20万提前给付的重疾险,其实质上就是重疾险,因为重疾险发生进行理赔之后,主险的保额降为零,就相当于保险合同已经失去效力了。
所以一般建议购买的寿险保额要大于重疾险的保额,这样的话,就算罹患重疾进行了赔付,也会留下一定的保额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给予保障。
额外给付重疾险:
保险产品:寿险(主险)+附加险(重疾险)
所谓的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就是指重疾险赔付之后不会影响身故或者其它保险责任保额,也就相当于重疾保额是独立出来的。
这里同样举个例子:
比如购买一个20万元的寿险,然后附加了20万元额外给付的重疾险。
这里就有两种情况:
1.先身故:
先身故的话,就是主险寿险进行20万的保险金赔付,合同终止,失去效力。
2.先患重大疾病:
如果重大疾病先发生,那么在赔付20万的重疾保险金后,寿险的合同效力依旧存在,如果之后身故,会再给20万的身故保险金,然后合同全部结束。
提前给付重疾险和额外给付重疾险的选择:
其实提前给付重疾险与额外给付重疾险说不上哪个更好。
如果是先身故的话,两者是没有区别的;如果是先发生重大疾病,再身故,那么额外给付重疾险和寿险会叠加赔付。
选择提前给付重疾险是给自己增加了一个提前给付保险金的条款,选择额外给付的话,就是多买了一个重疾险的产品。
因此具体的还是看自己的需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