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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赔付是否是重疾险“噱头” 你的需求说了算

2013-08-07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大病小病疾病也随之而来。 有项数据表明,重疾正逐年增加,而重疾患者亦日益趋向于年轻化。保障人们的健康,购买重疾险成为人们迫在的需求。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只要是患病者同时换上相关联的病,都能获得赔偿。

多次赔付填补了重疾险“一赔付保障即终止”的缺陷,但其实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通常是将重大疾病分为两组或三组,每一组均为有关联疾病,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均可理赔。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所患的重大疾病要在不同的组别里才能获得赔付。

林小姐今年30岁,一年前在单位体检时发现自己患了乳腺癌,所幸的是经过手术切除,林小姐正在逐步地恢复健康。由于之前她投保了重疾险,这次患病所花费的12万元大部分得到了补偿,自己只承担了很小的比例,这让林小姐深深体会到了保险的重要性。面对自己未来漫长的人生道路,林小姐感觉还是很需要有一份重疾险。但是经过咨询,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以林小姐已患过重大疾病为由拒绝了她的投保申请。

目前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 投保人便失去了后续的保障。此时因为投保人有了患病史,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会将他们作为“非标准体”不予承保,这样他们便永远失去了再次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针对这些投保人面临的尴尬境地,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多次理赔的重疾险。

多次赔付重疾险市场有需求

据了解,当前市场上的典型产品,多次理赔重疾医疗保障计划等。谈及多次赔付重疾险存在的必要性,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张科认为,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保而不包”和大病治愈率越来越高是两个重要因素。

社保制度“保而不包” 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低保额,广覆盖。目前的报销范围是起付1300元,自付比例为3%~15%,且上限17万元。据统计,我国人口57%的医疗费用是自行负担的,即使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一旦住院,平均40%~50%的医疗费用仍需自行负担,新农合保障的程度就更低了。更不用说由于住院而损失的看护费、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间接费用。

大病治愈的可能性越来越高

随着科技的进步,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应用,对于重疾的诊断和治疗都有了很大提高。过去无法治愈的疾病,现在已可治疗,如大部分的器官移植手术术后存活率已达到90%以上,45岁以下患有心脏病的成年人,手术后有80%的概率可以存活3年以上甚至更久,被确诊患癌症开始,5年后依然存活的概率男性为65%,女性为78%,2/3的中风病人可以治愈等。但毋庸置疑的是,存活率提高都是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代价的。

多次赔付有限定条件

对于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一些人会认为无论何时患上何种大病都可得到理赔,事实上这是一种误区。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多次理赔的限制条件各有不同,投保人需要满足相关限制条件后方可获赔。

一般来说,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通常是将重大疾病分为两组或三组,每一组均为有关联疾病,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投保人可获赔,但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投保人必须确保自己每次所患的重大疾病都在不同的组别。即便如此还会有其他的一些条件限制,比如两次确诊重疾间隔需达到一定时限,如有的产品规定是1年。

对于这种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有的认为,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可以弥补“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陷,是保险产品的创新。而有的则认为,人一生中罹患2种或3种大病的概率很小,所谓多次赔付不过是保险公司扩大销售的噱头。 

无论多次赔付是不是保险公司的噱头,至少在消费者看来,为他们患病多一层保障。只要在投递时,注意相关事项,看清条款。所谓的好产品不仅是给消费者带来物质利益,同时,精神上也能获取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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