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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听售后再次面世

2012-08-3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险公司因新发中增设的“不可抗辩”条款停售了部分重疾险产品后经过调整,重疾险再次面世,附加重疾险成为主流。

10月1日,新《保险法》即将运行。前期由于新法中增设的""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陆续停售了部分重疾险产品。随着""十一""临近,调整后的新重疾险也开始陆续面世,如信诚人寿的""无忧三保""和""多赢三保""附加多次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重大疾病保障计划等。

附加重疾险成为主流

近期新推出的以重疾为卖点的保险,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附加险,均需要附加在年金险或者终身寿险上购买。

一保险公司企划部人员表示,因为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纯重疾险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成倍增加。因此,新推的重疾险多以""主险+附加险""的形式存在。

该人士表示,这种组合形式也迎合了市场需要。如果主险是重疾险,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是不能参与分红的,而选择附加在某主险上的重疾险,如果主险可以进行分红,客户就可以在获得重疾保障的同时获得收益。此外,在同样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下,附加险为重疾险要比主险为重疾险便宜。因此,附加重疾险要比主险重疾险灵活很多,客户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

理赔形式多样化

与原有重疾险相比,新重疾险在理赔上花样翻新,出现了多次理赔、终末期疾病可理赔等多种理赔方式。

太平的""福禄双至""提出了""终末期疾病也可理赔""的概念。""举个例子,如果客户在医院被确诊,生存期不超过6个月,现在医院只能给予一些基本的药物治疗减轻患者的痛苦,就可以获得相应理赔。""一熟悉""福禄双至""产品的个险销售人员表示,该条款的设置并不限于""重大疾病"",如重大车祸造成的疾病也能获得理赔,实际上扩大了理赔范围。对客户来说,这样的理赔更增添了人性关怀。此外,福禄双至的保障范围从原来的30种扩大到35种,其中包括了全身性重症肌无力,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等。

信诚人寿推出的附加重疾则主推""二次理赔""概念,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转移),提供每次最高达100%的保额赔付。

费率略有上调

由于新推出的重疾险在保障范围上有所拓展,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增加,因此费率上调在所难免。

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产品,以30岁男性,购买20万保额的该产品,采用30年缴方式支付,原产品的价格大约为6060元,而新版的产品价格约为6340元,价格增长的幅度约为4.60%。

""按照这个价格核算,购买新产品,30年缴费年限,多缴的费用总计大约为8400元,相当于多购买了另5种重大疾病的保障。""上述个险销售人员称。

目前市场上还有部分即将停售的重疾险在卖。有保险销售人员表示,究竟是购买新产品获得更多保障,还是购买价格较便宜的旧产品,还是要根据投保者个人情况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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