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如需申请人赴新加坡驻华使馆面试(学校会提前转达大使馆通知的具体日期及面试指导),届时请带齐下列文件的原件:
留学计划书、身份证及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或在读证明、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本人结婚证(如已结婚)、银行存折、存单(包括公证的存款单及家庭其它存款单)父母亲及本人(如有工作)的工资表(面试前三个月,如工资由银行代发,则需提供存折)如果文件遗失须由学校或工作单位开具证明。随函附有工作状况表格交由父母单位填写并在面试时带上,在职申请者请自行复印一份填写本人的工作状况在面试时一起带上。
面试一般用中文进行询问,偶尔会问几句英文或方言。主要是核实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学习目的是否正确、学习计划是否可行、对新加坡国家与学校是否了解、家庭经济能力可否支持以及对学生的言谈举止进行观察。
面试后约一个月,学校收到移民厅的批文正本后,即时向中介机构或学生家庭发出学费催款通知,校方确认已收到该笔汇款后,立即将批文寄给中介机构或学生家庭。
届时,学生本人即可携带学校的开学录取通知书原件、移发厅批文原件、有效期至少有6个月以上时间的中国护照、25,000元人民币的现金担保金亲自到大使馆申请签证,详细阅读并签署一份(Security Bond)担保函所规定的法律条令。
入境签证将于学校确定开课日期前四个星期签发。需付签证费100元人民币。离华入新的一般有效日期为三个月(以签证为准),提醒一下学生在大使馆取签证时需主动要求取回自己申请时所交公证资料,带往新加坡。
申请者在大使馆办签证时会得到一份中国银行介款单(两联),需持介款单将担保金25,000人民币(现金)交至指定的中国银行,存入大使馆指定帐户,申请者再将介款单的银行收款联(已盖章)和申请表格递交回大使馆,第三日可以领取签证。
担保金将在学生考入政府学校或在新加坡就业或转往第三国或回中国后(须未违反任何担保函所规定的法令前提下),由学生本人亲自前往指定银行支取现金,使馆只签发以申请人为收款人的支票,转为他人姓名的委托书使馆一概不受理,除非申请人在提交签证申请时间亲自向使馆出示委托书,日后,受委托者可凭此委托书复本及其身份证到使馆领取注明为受委托人姓名的支票,前往银行支取现金。
申请人需注意:申请者在考入政府学校后或离境前必须将签证卡或相关准证呈交新加坡移民局,方便当局能尽快授权使馆退还担保金,否则使馆必须向新加坡移民局另函查询,则需3个月或更长时间方能领回担保金。
如果因不慎将担保金收据遗失,需出具公证处或公安局的证明书,如申请人因故未能前往新加坡,申请退还担保金时需出示护照,退还签证卡并提交一份书面解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