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重大疾病40种。保的范围是大的吗?
咨询网友:samsam (上海)
专家解答:
无锡中意人寿 赵茜
重疾保障,人人都需要的。所以选择重疾保障是明智的。
如果每隔一年有体检费就更好了,到了一定岁数可以转换成养老,那这份保障就更实用了!
广州平安人寿 黄永锋
现在有的保险公司把一大类疾病细分,分裂出多种疾病。表面上疾病数量增加了,但是保费可以不增加。这就是目前重大疾病险常用的“拆病法”。
还有将“全残”也列入保障范畴,但其实,在疾病保障种类较多的大病条款中,均已将全残责任拆解为“失聪、失明、失语、瘫痪”等等诸条,分散隐蔽于“N种大病”之中,在保险责任中,再单独提出“全残”赔付,凭空又多了一条责任。
再有一些患病率少的疾病譬如:帕金森氏症。此病在40岁以前很少发病,60岁以上发病明显增多,多见于50岁以后发病。“重症肌无力”,但据资料显示该病的发病率仅为1/10万。按上海1350万户籍人口计算,全上海患此症者不过为135人。
等等这些重疾险不是数量多了就觉得占便宜,要科学、理性的选择。
上海友邦保险 吴承明
40种,算是比较多的,更多的还有42种的呢。一般来说,多数公司的产品,有效病症在30多种,其中25种是保监会定义的。
既然没有提到产品名称,也可以对此在医学方面作个非针对性的说明。如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自从小孩吃糖丸开始就基本消灭了;罕见病,如重症肌无力、克隆病。所以种类并不说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