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福先生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年薪16万元,公司有医保,有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意外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一年可报销1万元,也有补充养老,现住在单位的房子里。今年与满女士结为夫妇。满女士今年25岁,是一名公务员,年薪8万,单位提供医保,意外保障,医疗保障。两人购了一套房子,每个月从住房公积金扣房贷,每个月还房贷2800元,要还十年。所购的房子目前出租给他人,每月房租收入1500元,暂无买车计划。
“健康+养老”保单
保险建议
人生拥有七张保单:意外、健康、子女健康、子女教育、养老、理财、保全资产,福先生家现在正处于建立第一张保单意外和第二张保单健康时期,因为没有子女,现在资金还充足,因此可以考虑一下养老。
福先生与满女士年纪均比较轻,事业处于上升期,从目前的财务状况来看,福先生年收入16万,因此身价保障至少应该保证5年的收入,即80万,同理,满女士身价保障至少应保证40万。同时,双方正在供房,虽然目前来看房贷压力不大,但是一旦发生万一,应该保证有一笔预留资金能够抵补33.6万元的房贷总价。
虽然夫妻俩均拥有医疗保险,但从满足治疗大病的实际资金需要来看,仍需要一定数额的重大疾病保障作为补充。
最后,从收支比的角度来看,福先生与满女士刚刚组建家庭,因此购买保险的比例控制在家庭收入的20%之内。
保险规划
福先生的保障计划
福先生可获得的保障:
养老储备:
生存保险金,从30周岁至60周岁,每三年领取一次:第一次1674.65元,以后每三年递增294.93元,直至3149.3元为止,不再递增。60岁之后,每年可领取983.1元,直至终身。祝寿金,60周岁时可一次性领取10万元。
疾病保障:
特定疾病保险金,观察期180天后,可享受6万元的特定疾病保险金(10种疾病),此后仍可享受24万元的重疾保障。重疾保险金,观察期180天后,可享受30万元的重疾保障(40种重大疾病)。
意外及残疾保障: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9450元(180日内因疾病导致的身体高度残疾)或30万元(其他情形)。意外保险医疗金,每年5000元。每年因意外而导致的住院补贴30元\天(以180天为限)。
身故保障:
疾病身故最高605000元,意外身故最高805000元。
每年分红:
根据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所得利润70%分给客户。
满女士的保障计划
满女士可获得的保障:
养老储备:
生存保险金,30周至60周:每年领一次,每次1979.7元。61岁至74岁:每年可领取一次,每次3759.4元。祝寿金,18796.99元,75周岁领取。
疾病保障:
享受与福先生数额相同的疾病保障。
意外及残疾保障: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7620元(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或30万元(其他情形)。意外保险医疗金每年5000元。每年因意外而导致的住院补贴30元\天(以180天为限)。
身故保障:
疾病身故最高 587969.9元;意外身故最高987969.9元
每年分红:
根据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所得利润70%分给客户。
基本保障+累积资金
保险建议
从收入来讲,福先生的家庭年总收入为24万元,有房租每年1.8万元收入,但每年去掉贷款3.36万,总的一年余下22.4万。家庭总负债为33.6万元,目前还没宝宝,对于福先生及太太来说,意外伤害残和大病、医疗保险应该是必备的保险品种,建议这部分保费预算约占个人年收入的10%至20%左右,寿险保障额度约为个人年收入的5至10倍,并且应包含房贷金额的总额度。这里福先生的家庭负债就是要用保险额度来抵充。
30岁的福先生及太太保障以终身寿险重疾为主,意外险保障和意外医疗为辅。因为不久将来还要增添可爱的宝宝,以后增加了家庭的生活开支,因此做基本的保障同时,自己累积一笔资金为宝宝的出世准备。在60岁之前确保意外人寿重疾保障的充足,终身寿险重疾保障是在交费期间每年递增保额的2%,除了固定递增外,还有保额红利+终了红利。红利能防止通货膨胀,以不至于这款产品保障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