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先行给付的重疾保险与重疾险的区别是什么?费用有何不同?两者有矛盾吗?
所有的先行给付的重疾保险,都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主险一般为两全型寿险或终身分红型寿险。所谓先行给付,是指当发生条款所列的重疾风险后,将主寿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同时主险的保额相应减少。比如主险的保额为30万(发生身故赔付30万),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那么如果发生重疾,就是赔付10万,同时寿险保额降低为20万。
如果没有发生重疾而身故,则按寿险保额的30万赔付。因为是占有了主寿险的额度,所以提前给付重疾的费率一般都很低。如果主附险保额一致,大可以理解为含有身故责任的重疾保险。单纯的重疾险也有,或者主险附加重疾险(非提前给付、自有保额)。如果两个都有,不冲突、不矛盾,发生风险按各自的保障额度赔付。那到底如何补充,要根据身体状况、家庭疾病史、过往疾病史、历年体检状况、现有保障情况、对住院医疗风险的关注程度等,综合来判断。
先行给付的重疾保险与重疾险的定义
先行给付的重疾保险:这是附加险,是不能单独投保的,需要附加在某些人身险主险上,所以这种大病险的保额要小于或等于主险保额,举例说,10万人身险附加8万重疾险,那么一旦得了重大疾病,先赔付8万元,此后无论何时身故再赔付2万元;还有一种情况是10万人身险附加10万重疾险,那么得了大病,即赔付10万元,合同终止,身故就不再有赔付了。
重大疾病险:有两种,一是重疾与身故责任合二为一,相当于上面说的10万附加10万的那种情况,区别是它是主险,可以单独投保,这样的产品应该是比较早期的,现在没有了,因为保监会规定凡健康险不可以有返还功能,所以现在的产品才会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第二种是纯重大疾病,一般是定期的,只保重疾,不保身故,保费不返还,当然保费也很便宜。注:这两种产品不矛盾,理赔时没有冲突。
最后,希望你搞清楚先行给付的重疾保险与重疾险区别,让自己投保更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