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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信保与船级社大连分社签署合作协议 开辟跨业区域合作新里程

2015-08-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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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简称“辽宁信保”)与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简称“船级社大连分社”)签署了《战略合作执行协议》,从而开辟了跨业区域合作的新里程。辽宁信保总经理助理陶毅和船级社大连分社副总经理王宝春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辽宁信保总经理刘燕翔、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田东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总经理于逢平等共同见证了协议的签署。

2015年4月10日,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简称“辽宁信保”)与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简称“船级社大连分社”)签署了《战略合作执行协议》,从而开辟了跨业区域合作的新里程。辽宁信保总经理助理陶毅和船级社大连分社副总经理王宝春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辽宁信保总经理刘燕翔、船级社大连分社总经理田东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总经理于逢平等共同见证了协议的签署。

据刘燕翔向《中国保险报》记者介绍:中国船级社是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及海工装备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在船舶海工领域的规范科研、技术标准以及检验技术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在我国船舶工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4年10月,辽宁信保与船级社大连分社启动建立战略合作,双方领导及船舶海工业务关联人员多次进行互访和培训交流。2015年3月,双方积极促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中国船级社签署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之后,进而开始积极落实双方《战略合作执行协议》的签署。

刘燕翔表示,按照上述合作框架,今后,船级社大连分社将成为辽宁信保行业信息来源、防控风险手段以及服务客户的稳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将以签署《合作执行协议》为起点,充分落实互利合作,使双方合作成果最终落实在对客户的服务上,并最终实现中国标准“走出去”。

刘燕翔告诉记者,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原则性规划并确认双方今后将围绕行业信息交流、优质客户和市场项目推荐、培训与人才交流、技术及信息交流等方面展开具体合作。通过《合作执行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明确双方将在船舶海工融资、风险防范、技术交流、客户资源共享和海事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真正发挥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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