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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与国家京剧院合作

2012-02-2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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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与中国国家京剧院(简称国家京剧院)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人寿集团公司总裁杨超,副总裁张响贤、副总裁万峰,国家京剧院院长宋官林,党委书记、副院长刘孝华,副院长尹晓东,副院长兼艺术指导于魁智出席签字仪式,杨超和宋官林分别代表双方致辞。文化部艺术司副巡视员程桂荣应邀出席了签字仪式。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为双方广泛、深入、持久的合作搭建起一个良好的平台。

中国人寿与国家京剧院此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启了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与国粹艺术的最高殿堂深度合作的先河,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的开展全面合作。中国人寿将通过此次合作,支持国粹艺术、弘扬京剧文化,为国家京剧院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潮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民族文化的振兴,促进京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国家京剧院将利用自身的独特优势为中国人寿进一步扩大影响搭建平台。

中国人寿总裁杨超表示,此次两大机构之间的携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九部委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保险业和中国人寿把积极支持、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将会为金融保险企业与国粹文化艺术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探索、积累可资借鉴的经验,进一步推动金融保险业与文化产业有效对接、共赢发展,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杨超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切实推进下,此次合作定能结出累累硕果,收获丰收的喜悦。

国家京剧院院长宋官林表示,京剧艺术是我国文化宝库中的瑰宝,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关系到中华文化的薪火相传、民族精神的维系,对于构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京剧院是国粹京剧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中国人寿是中国最大的保险集团和世界“双500强”企业,此次合作将对剧院的艺术生产建设、国家院团的品牌打造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是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化内部机制改革,面向社会,增强活力的一次有益探索。宋官林相信,通过双方的友好合作,一定会促进各自事业的发展,取得卓越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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