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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杰获批任中国人寿资产董事会秘书

2012-02-1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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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曹杰将任职中国人寿资产董事会秘书。

保监资金〔2009〕535号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曹杰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资发〔2009〕66号)收悉。经审核,曹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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