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清秀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董事会秘书获得保监会批准

2012-02-2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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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五日董清秀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董事会秘书获批。

保监发改〔2011〕1617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董清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11〕134号)收悉。经审核,董清秀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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