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成员国就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终裁草案进行投票,以5票反对、12票弃权、10票赞成的结果通过了这一提案,拟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这一投票结果不仅凸显了欧盟内部在加税问题上的巨大分歧,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欧盟推进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不满情绪。
去年9月,欧委会主席在一年一度的“盟情咨文”演讲中宣布对中国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然而,这一反补贴调查并非来自产业方面的申请,而是由欧委会直接启动的。这种单边使用经贸工具阻碍或提高中国电动汽车产品在欧洲发展和经营成本的做法,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中国电动汽车产业正蓬勃发展,不像某些欧盟人士所想象的那样高度依赖政府补贴。相反,中国电动汽车产业通过企业持续自主创新、更稳定安全的供应链、更高的产业聚集度、更充分的市场竞争以及超大规模的市场,为产品和技术快速更新提供了有力支持,形成了全球竞争优势。同时,作为全球电动汽车产销大国,中国不仅增加了世界绿色公共产品的优质供给,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欧盟在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中展现出的预设立场和违背“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的做法,使得其结论难以言之公平、合规和合理。欧盟承认在调查中没有发现中国电动汽车对欧盟汽车制造商造成实质性损害,却辩称看到了所谓的“风险”,这种行为有捕风捉影之嫌。如果欧盟可以仅仅基于空穴来风的“风险”滥用贸易保护主义,损害多边贸易体制,那么欧盟一贯倡导的自由贸易原则又如何体现呢?
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的终裁草案一经发布,立即引发了不少欧盟成员国和企业的反对声音。匈牙利总理指出,欧盟加征关税的举措将损害欧盟自身竞争力。梅赛德斯-奔驰和宝马集团也相继发表声明,认为欧盟拟定的征收反补贴关税是错误的做法,可能导致深远的负面后果。
当前,欧洲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进程缓慢,根本原因并非来自中国电动汽车对欧出口所谓的“风险”,而在于欧洲自身政策的不稳定和企业转型反应的迟缓。欧盟一方面承诺允许使用“合成燃料”的新车在2035年后继续销售,另一方面,欧洲电动汽车价格高昂和充电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导致销量低于预期,车企在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也需要大量投入,因此不得不放缓电动汽车计划。
有观点认为,欧盟成员国投票通过对华加征关税是为了“迫使”中国企业赴欧投资。然而,历史经验表明,贸易壁垒难以阻挡产品和技术创新的步伐。对企业而言,只有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才是最有利的投资吸引因素。因此,欧盟不能一方面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又指望中国企业赴欧投资合作。对原产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高额关税,将不利于欧洲市场本土产业的竞争力,最终会削弱欧洲市场自身的竞争力和全球电动汽车产业链的活力。
在欧盟成员国代表投票通过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终裁草案后,欧方表达了继续谈判解决问题的意愿。希望欧中双方能够相向而行,共同进行磋商,推动早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