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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金融学会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2015-06-1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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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学会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并与2015年4月22日召开了发布会,会上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致辞,为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国际上有关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实践方兴未艾,我国为引导各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特成立了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这是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
2015年4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报告发布会召开。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致辞。

潘功胜指出,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金融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际上有关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实践方兴未艾,绿色债券、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环境基金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人民银行等部门高度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是我国绿色金融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举措。

潘功胜强调,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努力推动绿色投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推广绿色金融理念。要深化对绿色金融基础性问题的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做好联系金融机构、企业和政策制定部门的桥梁纽带,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生根。加强绿色金融业务交流,凝聚各方智慧,共享业界最佳实践,加快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宣传推广绿色金融理念,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继续吸纳绿色金融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物,进一步增强专业委员会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做好调查研究、学术活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向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希望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及其会员单位顺势而为,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出应有的贡献。

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选举产生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第一届顾问、理事、常务理事、主任、秘书长等。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当选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投公司、人保集团、银河证券等金融机构和中节能集团等成为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第一批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

马骏表示,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要以组织专题小组形式展开工作。目前,已拟定绿色金融服务和责任投资、政策支持、金融法规、机构建设、绿色产业以及传播推广6个小组,分别开展绿色金融优秀案例编写、环境影响评估系统开发、研究和推动建立绿色债券市场、研究支持绿色投资的法律框架和机构建设问题、探索绿色产业融资模式、推广传播等工作。马骏代表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发布了首份《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提出了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框架性设想和14条的具体建议。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是2014年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与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金融项目联合发起的,由40多位专家组成。

综上所述,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创立,后期会以组织专题小组形式展开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深入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努力推动绿色投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推广绿色金融理念,宣传推广绿色金融理念,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继续吸纳绿色金融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军人物,进一步增强专业委员会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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