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1月15日发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其中关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须具备“大专学历”的要求引起市场尤其是保险营销员的关注与热议。为充分说明《办法》对于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的影响,保监会中介业务监管部主任孟龙日前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保监会正在制定《办法》的落实措施,总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办法》实施前原有的大专以下学历人员可以继续展业,不受任何影响。
“不能错误地理解只有大专学历才能卖保险,或者大专学历是保险销售人员的最低学历要求。”对于《办法》第7条规定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规定,孟龙说,《办法》在如此规定的同时,还在《办法》第11条中规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辖区内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有关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这两条规定的立法精神和含义表明,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采取有区别的学历政策,大专是其中一项比较高和导向性的要求,各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保险市场以及教育发展水平适当调整学历要求,同时针对不同学历的人员尽可能做到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