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国际〔2008〕998号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Frank Van Caenegem担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书》(中法人寿〔2008〕4号)收悉。经审查,Frank Van Caenegem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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