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2010年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去年先后出台了《海南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海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解决了每个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由各级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等问题。
此外,去年我省收缴就业保障金2300多万元,同比增长50%。实施了为民办实事“亮睛工程”、“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和“长江新里程计划”等重点康复工程。系列工程共使17330名白内障患者复明,共为150例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了矫治手术,为50例重度麻风畸残患者实施了康复手术。全省共供应残疾人用具7000件,装配假肢63件,矫形器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