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A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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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