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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重疾险有豁免保费功能 保障更加齐全

2015-09-0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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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繁忙的工作使人们很少有精力去照顾自己的身体,各种风险的侵蚀,尤其是重大疾病随时会向人们袭来。选择一款适合的重大疾病保险不仅对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障,在关键时刻,对于整个家庭都是一种保障,这或将可以减轻一个家庭关键时刻的负担,给家庭带来希望。

据专业医疗机构统计,人的一生中有三分之二的机会罹患“重大疾病”,而一旦患病,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会使我们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疾病,已不是意外,而是每个人生命中必须计算的成本。

作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打险种之一的“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可以提供10大类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如:心脏病(心肌梗塞)、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手术、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该保险将投保年龄放宽到65周岁,保险责任直至终身。而且如在缴费期内患病,还可享受豁免保费优惠,充分体现该产品的人性关怀。因此,国寿康宁终身保险推出多年至今仍深受众多市民喜爱,销售额一直名列榜首。

◆投保范围

凡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终身

◆保单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金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我,本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借款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投保国寿康宁终身保险,每年交纳保险费:73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保障期间:终身。

张先生可获得的保障有:

1.终生享有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2.终生享有30万元的高残保障;

3.终生享有30万元的身故保障;

4.若交费期内,张先生患“重大疾病”,可免交余下各期保险费(每年73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