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安康逸家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保险公司无息返还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应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2)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已满十八周岁,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量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保险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并同时豁免合同在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三百六十五日后,初次出现首次量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盘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患有该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如果被保险人自上述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百六十五日后,初次出现首次重大疾病以及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量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合同对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息有该量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置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轻症疾病保险金及保险费豁免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合同对轻症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患有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并同时豁免本合同在轻症疾病确诊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患有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那么将不受等待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