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信诺加倍防护重大疾病保险家庭版保障力度怎么样?
1、重大疾病保障:保障30种重大疾病,在保险合同生效180天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过专科医生诊断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合同生效180天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过专科医生诊断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将额外给付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特定重大疾病:本合同所保障的特定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首次罹患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或急性心肌梗塞,或者首次达到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或急性心肌梗塞状态,或者在医院首次接受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或急性心肌梗塞手术。
3、身故保险金:在保险合同的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赔付累计已交保费,保险合同终止。
4、责任免除:如果被保险人因下述任事项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不支付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②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③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④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⑤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⑥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⑦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⑧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下第1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除欠险费及利息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