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大附加元鸿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英大附加元鸿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障的风险内容十分丰富,产品可保障50种重大疾病风险、12种特定重大疾病风险、13种轻症疾病类型,只要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障期间罹患保险保障范围内疾病,保险公司都将按合同约定的资金比例,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疾病保险金的给付。
二、英大附加元鸿B款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障条款
英大附加元鸿B款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障条款中包含了对于重大疾病、特定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一系列保障以及理赔规定。
对于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障被保险人合同保障期间因为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首次罹患确诊合同保障范围内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则是针对合同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首次罹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内重疾,且被保险人初次患疾时间在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基本保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而英大附加元鸿B款对于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首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范围内轻症疾病,且首次发病时间在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保险公司则会按照基本保额的20%比例,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三、保险金给付限制有哪些
如果被保险人在当前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内,因为意外伤害之外原因首次患病出险,且是经医院确诊为初次罹患当前附加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内重大疾病、特定重大疾病、轻症疾病后,保险公司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保障效力也将同时终止。
保险责任中提及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将会按照应给付相应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和保险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期间年数)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