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友邦全佑至珍重大疾病保险靠谱吗?它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2021-05-121806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险责任越全面的保险产品,性价比会越高,相应的,它的市场竞争力就会越强,喜欢的人也会越多。那么怎么判断一款保险产品靠不靠谱呢?主要还是看它的保险责任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友邦全佑至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一、友邦全佑至珍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信息介绍

 

友邦全佑至珍重大疾病保险是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重疾险产品,它的主要特色就是一款终身健康保障产品,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50种重疾和16种轻度重疾保障,针对男女高发恶性肿瘤会有额外赔付,身故也会有保障。它的要求投保年龄是18-55周岁,缴费方式一般是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进行约定,保险期限为终身。

 

二、友邦全佑至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2、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在等待期后被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则将给付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认定达到该疾病终末期阶段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3、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于年满60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若保险单周年日与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60岁生日或以后),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即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该状态持续180天以上的,则将给付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予被保险人,长期护理保险金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日每月给付一次,连续给付10年,共计120次。每次给付的金额等于该状态认定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

 

4、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在年满75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以前(若保险单周年日与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75岁生日以前),且于等待期后就诊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第一类重大疾病,则将给付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该第一类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5、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在等待期后就诊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第二类重大疾病,则将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其金额等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6、特别关爱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因患上述第二类重大疾病并因此获得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且于该重大疾病首次确诊之日起365日及以后身故,则将给付特别关爱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0%。合同终止。

 

7、全残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全残,则将给付全残保险金,给付金额等于全残发生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此时合同终止、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