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佑人生B款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信息介绍
康佑人生B款重大疾病保险是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产品。它是属于重疾险中的一类,主要是为被保险人提供轻症、重疾、特定重大疾病、疾病终末期,被保险人一旦确诊重疾、轻症。就可以豁免保费。它的要求投保年龄是出生满28天-60周岁。康佑人生B款的缴费方式为趸缴或者期缴,保险期限为终身,等待期有90天,投保人拥有15天的犹豫期。
康佑人生B款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障内容?
1、重大疾病保险金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且经过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三者中最大者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1)合同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2)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无息);
(3)被保险人经过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首次重大疾病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二者之和。
如果保险公司已按照上述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均降为零,同时,“轻症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和“疾病终末期”的保险责任均终止,保险公司将仅继续承担赔付次数未达到上限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已按照上述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本合同所附的附加险合同终止。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足“疾病保险给付特别约定”种规定的时间间隔后,经过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次数未达到上限的重大疾病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重大疾病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责任终止。
2、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2)如果被保险人为男性且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时已满十八周岁,则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指特定重大疾病列表所列的“男性特定重大疾病”。
(3)如果被保险人为女性且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时已满十八周岁,则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指特定重大疾病列表所列的“女性特定重大疾病”。
(4)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时未满十八周岁,则本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指特定重大疾病列表所列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
3、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会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一种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五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满五次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