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
国内重大疾病的条款那么苛刻,怎么买得下手啊!有位同学在平安,给我介绍了一下重大疾病保险,我一细看条款,凉了一大截,买了没意义啊,条款太苛刻了,我本来就是想补充重大疾病治疗费的! 后来了解了一下香港的,人性很多!交得还划算点!
专家建议: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重大疾病的要求的确比较苛刻。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正是由于这些苛刻的医学病理条件,才使得重大疾病的责任范围明晰,保障责任符合重大疾病的根本出发点:病情严重和花费巨大。
目前的大病定义都是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协会联合制定的.大部分的客户和代理人都并非学医出生,既然是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协会联合制定的大病定义.我认为是比较权威的.中国不管怎么说,在大病险上的定义是英国之后第二个规范的国家.
购买保险的原因是我们不知道未来风险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可以预知不会发生,那就不必买保险。目前保监会统一规定的必须要涵盖的25种重疾,以及各家的差异化增加的重疾都不是随随便便写在合同上的,而是经过统计发生几率较高的一些重疾种类。
任何人不必比着合同生病,但任何人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不得合同上写明的疾病。希望能理性看待重疾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