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名称 保额 保费/年 保障期间
御立方(分红型) 100000元 3577元(20年) 至88周岁
身故保障 100000元
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障(40种) 最高300000元
首次重大疾病(90天后) 100000元(豁免功能,免交后期剩余保费)
第二次重大疾病(365天后) 100000元
第三次重大疾病(365天后) 100000元
满期金+红利 100000元+红利累积
特别红利 合同结束时可以参与公司特别红利分配
第一组
重症高危类
1.恶性肿瘤;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3.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5.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6.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
7.系统性硬皮病;
8.严重克隆病。
第二组
脑部及脑血管类
1.脑中风后遗症;
2.良性脑肿瘤;
3.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4.深度昏迷;
5.瘫痪;
6.严重帕金森病;
7.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8.语言能力丧失;
9.多发性硬化;
10.颅脑手术;
11.严重脑损伤;
12.重症肌无力。
第三组
心脏及心血管
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3.心脏瓣膜手术;
4.主动脉手术;
5.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6.严重心肌病;
7.象皮病;
8.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9.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10.严重冠心病。
第四组
恶性病变类
1.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4.严重III度烧伤;
5.双耳失聪;
6.双目失明;
7.多个肢体缺失;
8.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9.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10.坏死性筋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