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博济爱心基金”农村重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新闻通气会及“博济爱心基金”第十期资助金发放暨第十一期活动启动仪式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举行,184名贫困患者领取了102万元的医疗资助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参合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就医负担,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被省卫生厅批准为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同时联合河南省慈善总会从中列出14种重大疾病作为免费治疗项目,只要是参合农民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或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滑县医院进行治疗都可参加,没有名额限制,目前“博济爱心基金”基金库还有300多万元善款没有使用,同时,新的基金项目仍在征集中。
这14种重大疾病分别为: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4岁以下)介入治疗;2.食管癌手术治疗(中下段);3.乳腺癌手术治疗;4.宫颈癌手术治疗;5.肺癌手术治疗;6.食管癌手术治疗(上段);7.胃癌手术治疗;8.结肠癌手术治疗;9.直肠癌手术治疗(高位);10.直肠癌手术治疗(低位);11.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介入治疗(1个冠脉支架);12.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介入治疗(2个及以上冠脉支架);13.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14.耐多药肺结核内科治疗。
范围之外:一个参合年度内,同种疾病再次住院不进行救助
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参合农民都可以给予救助呢?李汉臣说,并非如此。
医院对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内的参加新农合的患者,患病诊断及主要治疗方法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河南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医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或诊疗方案治疗的都可以进行救助。
但是,如果在以下三种范围之内的,不予进行救助:1.重大疾病患者在医院采取非本方案规定治疗方法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不列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2.在一个参合年度内,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同一种疾病限享受一次本方案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补偿方案进行补偿。3.重大疾病患者自动出院、自行转院或因出现严重并发症等原因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按统筹地区现行补偿方案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