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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癌是否在重疾险赔付范围

2013-04-262次浏览
小新客服
监管部门之所以将原位癌列为除外责任,除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也是为了降低重疾险的费率。因为原位癌花费较低,所以保险公司针对原位癌可以提供其他两种保障。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过程中发现原位癌不在重大疾病保险范畴中,为什么同样是癌症,原位癌却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呢?首先我们要明确重大疾病的概念,什么是重大疾病呢?保险中对重大疾病定义,一般要符合“三高一低”的原则,即高发生率、高死亡率、高费用和低治愈率。之所以将原位癌排除在外,是因为原位癌不符合“三高一低”的标准,而且还没有发展成严格意义上的癌症,是癌前病变的肿瘤,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中确诊癌症的理赔事项。

很多消费者肯定会提出疑问,难道什么是重大疾病是保险公司说的算吗?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这里我们把原位癌的概念明确下:原位癌是指上皮恶性肿瘤局限在皮肤或粘膜内,还未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围组织。原位癌是癌的最早期,每个癌症都是从原位癌开始的。这种癌症由于没有转移,所以治愈率比较高,如结肠原位癌的治愈率可达80%到90%,肝脏原位癌的治愈率也不低于50%。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将其列入恶性肿瘤的编码。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启用。

新定义对25种重大疾病,包括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的表述、相关术语和理赔标准进行了统一。这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

监管部门之所以将原位癌列为除外责任,除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也是为了降低重疾险的费率。重疾险每多一种疾病,费率一般都会有相应的提高。原位癌治愈率高、费用也低,一般消费者都可以承受。重疾险的意义是及时支付保险金,以保证投保者在患病期间的经济状况。所以列入保障范围的重疾基本除了“三高一低”的特点外,治疗周期也都比较长。如果把原位癌列入重疾,反而会加重消费者的心理负担。

针对原位癌,保险公司如何提供保障呢?因为原位癌花费较低,所以保险公司针对原位癌可以提供的保障有两种方式:

一、住院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住院医疗的保障额度根据消费者的购买力和购买份数决定。在一定额度内不论单独报销,还是结合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都可以很大的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二、轻度重大疾病:有些商业保险公司把原位癌定义为轻度重大疾病,如在保障过程中发生原位癌则可以通过轻度重大疾病保额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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