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针对重大疾病的经济补偿方案。按照目前的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一般包含在限定的范围,而且属于危及生命的、甚至无法治愈的疾病,花费十分巨大。如心血管、恶性肿瘤,以及因意外原因发生的重大疾病,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治疗。重大疾病保险是重要的补偿手段,没有投保重疾险,以及投保的重疾险的保险金额很低,不会解决资金补偿问题。会消耗大量的银行储蓄,消耗了银行储蓄,还需要借债。影响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质量。即使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如果达不到省部级待遇,都无法应对大病造成的费用开销。
根据我国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数据看,住院医疗费用20年间平均上涨11%,未来的重大疾病医疗开支将成为国家和家庭的主要经济负担之一。所以在制订重大疾病建议保额时必须适当考虑医疗费用年均上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