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随行配偶(即H-4签证持有人):H类的随行配偶不能参加工作,其各项费用必须由H-1B来承担。但是,H-4签证持有人可以直接参加学习,而不需要事先转为学生签证身份。
L-1随行配偶(即L-2签证持有人):L-1随行配偶可以在美国参加全日制工作或者兼职工作,但是必须事先向移民局申请获得工作许可。L-2持有人还可以在美国参加全日制学习。
E-1和E-2随行配偶:E-1和E-2配偶可以向美国移民局提交工作许可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参加工作。E-1和E-2配偶还可以在美国的学校、学院以及大学就读,不需要事先申请学生签证。
J-1随行配偶(即J-2签证持有人):J-1随行配偶如果获得了移民局的批准,就可以参加工作,但其工作所得报酬不得用于为J-1非移民支付所需费用。根据移民局的规定,J-2签证持有人必须在J-1所持签证有效的条件下申请工作许可,并且只能在收到移民局发放的工作许可证后才能开始工作。J-2持有人可以参加全日制工作或者兼职工作。此外,他/她还能参加学习,而不需要事先改变为学生签证身份。
F-1随行配偶(即F-2签证持有人):F-1随行配偶不能参加任何有报酬的工作,也不能参加全日制学习。F-2签证持有人只能参加职业培训或业余休闲性质的学习。
对某些随行配偶而言,在美国参加工作仍然像是一个遥远的梦想,因为她/她不能申请工作许可。但是,这并不是说没有办法可想。他/她可以申请改变为工作签证身份,例如:H-1B。只要他们符合工作签证的资格要求并有美国雇主的工作担保。如果他/她(随行配偶)的配偶成为其雇主提交的永久申请受益人,那么随后他/她就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如果这两种办法都不适用,那么,在美国工作就只能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