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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人社局:失业保险费率即将下调

2018-01-2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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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缴费金额虽不高,但是大部分主要有企业和单位缴纳,适当的降低费率,有助于企业和单位节省支出,降低社保缴费压力。近日,马鞍山人社局便发布消息称将降低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完善人们的工作需要,促进企业稳岗。

新一站保险网10月30日讯,10月27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继上半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后,今年8月起,马鞍山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企业职工积极提升职业技能,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领到最高达2000元的补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方面,截至目前,市区第一批360户企业申请进入最后公示阶段,1775余万元的补贴资金即将划拨至企业账户。

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可领补贴

据介绍,从今年8月起,马鞍山开始实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性支付力度再次加大。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方面,职工个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个人享受过就业资金培训补贴失业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但申请人单位享受过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的,仍可按规定标准50%享受,如职工个人取得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紧缺急需技能职业目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在规定基础上上浮50%。

根据规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填写申请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社部门将把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市区首批360户企业稳岗补贴即将发放

根据《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马鞍山也将对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情况较好的企业给予“红包”奖励。

据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马鞍山继续对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实行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在2016年度未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非严重违法失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均可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稳岗补贴申请系统申请企业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计发比例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截至目前,市区第一批360户企业申请已经人社部门审核、企业确认、财政部门复核,进入最后公示阶段,共1775余万元的补贴资金即将划拨至申请企业的银行账户,此项工作将于11月30日前结束。

“当前失业保险基金不仅兜牢了失业人员保障底线,还将为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稳岗位、防失业、促就业的积极功效。”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这两项政策将鼓励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在职技能提升培训,引导职工获得更高技术等级或一专多能,增强就业稳定性,提高岗位转换能力,降低失业风险,“也将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就业功能。”

同时马鞍山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还将积极促进失业保险相关保障的完善,保障人们的工作需要,并在其他四项基本保障上也不断进行改革,充分保障到人们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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