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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查出职业病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4-01-19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职工在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 是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答:从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下发之后的工伤人员,退休之后基本都不再有医疗补助金了。<br />问:职工退休后确诊患职业病,是否还享受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有申报期的,过了就不能按工伤报销。很显然你现在已经过了那个申报期了,可以找单位,说他们没按时给你申报,提出索赔<br />

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李涛 付小红 7月22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职工退休 (职)前从事过具有尘肺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 (职)后未继续从事此类工作,在1996年10月1日以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申请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职业病存在一个潜伏期,许多曾经从事过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工作的职工,往往在退休前未检查出有职业病,直到退休一段时期后才能确诊。而这些退休 (职)人员与单位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按照山西省的规定,退休 (职)后被诊断患尘肺等职业病的人员,以被诊断时本人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退职生活费)为基数,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基本养老金 (退职生活费)高于被诊断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计算;低于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同时,治疗尘肺等职业病的医疗、康复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报销。退休 (职)后被确诊职业病人员中,被鉴定为伤残一级至四级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山西省还规定,本通知发布前,如果确诊人员已死亡,经鉴定为伤残一级至四级的,其直系亲属也可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已享受因病死亡抚恤待遇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新核定的待遇补足差额。退休 (职)后被诊断为尘肺等职业病的人员,在本通知下发前,已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的,其原享受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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