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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被医保取代

2012-02-066次浏览
小新客服
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江苏除了南京市和省直机关外,其余12个市均已将公务员纳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转向基本医疗保险已是大势所趋。

江苏省镇江是国家首批公费医疗改革试点城市,1994年就开始试水。1998年,公费医改的城市扩大到苏州、无锡、南通等市。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已有12个市的公务员被纳入医保范围。省级机关和南京市、县区机关是公费医疗的“最后一块阵地”。但这些地区的公费医疗也不再是过去的百分百报销。

如今持公费医疗本去看病,每人只能选择3家定点医院;去三级医院拿药的话,每次最多只能拿50元到60元,到二级医院则每次只能拿30元左右。至于南京的公费医疗,还要先垫付医疗费,之后凭发票报销80%-90%。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省12市公务员被纳入医保后,所剩无几的公费医疗事实上也正在向基本医保靠拢。例如,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跟职工医保参保人执行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都是一样的。

另外,在公费医疗目录之外,一些诊疗项目、进口材料和药品要自掏腰包;公费医疗目录之内的,也有部分药品须由个人负担,个人最少要负担10%-40%,个别药品,个人要负担70%。

如果得了大病,医疗保险还胜于公费医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称,由于公费医疗没有实行大病统筹,也不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费医疗目录的材料、药品、服务项目,全部由个人承担。但门诊和普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公费医疗高于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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