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则是一种针对失能人群生病卧床不起,或是出现生活无法自理之类的情况,推出的一种能提供护理保障的商业保险。
投保长期护理保险后,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被保人生活长期无法自理,需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或需要有专人进行陪护,期间产生的疗养费、陪护费等等,长期护理保险就会提供报销。
另外,有些商业保险中可能会附加长期护理保障或失能保障等,比如定期寿险、重疾险、增额寿险等产品。
除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目前我国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的参保对象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各试点城市参保对象有所差异)。
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政府主导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在该种运行模式下,以政府直接参与为主,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与经办均由政府独立完成,而不依靠其他专业的保险机构,如商业保险公司等。
第二种是政府间接参与,政府采用通过招标或者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的方式,选择最合适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实施,政府进行管理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