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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责任保险稀少 多数责任保险遭遇“尴尬”

2015-12-20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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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电梯事故频发,再次引起公众关注,在公共场所的公共安全问题。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日益紧密相连,通过商业保险来实现财产安全,通过风险逐渐成为社会共识。无论是新的“全国十”的保险业,或广东省的介绍,全省九,将与保险的安全性推到一个重要的高度。

近期,电梯事故频发,再次引起了社会大众对公共场所内安全问题的强烈关注。近年来,随着保险越来越与民生各领域紧密相连,通过商业保险来实现财产保障、转嫁风险逐渐成为社会共识。无论是去年颁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还是广东省推出的“省九条”,都将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到了一个重要高度。不过,就目前大部分责任险在国内的推广来看,多数还有待加快步伐。

现状

国内责任保险有哪些?

所谓的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按业务内容,可简单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五类业务。那么,目前市面上主要有哪些责任保险呢?

1.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各种公共设施场所、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宾馆、影剧院以及工程建设工地等,均存在着公众责任事故风险。这些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等均需要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其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些设备一般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4.电梯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经济赔偿责任。各种商店、办公楼、企业、旅馆、医院、学校等所有电梯的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人都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投保。

5.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存在缺陷,在承保期间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或消费该产品或商品的人以及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6.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

7.承包人责任保险: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的施工、作业或工作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损害事故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主要适用于承包各种建筑、安装、修理工程的承包人。

8.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即车上座位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问题

无论是去年颁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还是广东随后推出的“省九条”,无疑都将责任险推到了一个重要高度。根据新“国十条”意见,未来将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不过,就目前部分责任险在国内市场的推行情况来看,多数尚处在较为尴尬的境地。

首先,从企业角度来看,如果该责任保险并非强制,那么企业往往可能就会选择“无视”。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例。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明确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但“企业觉得这是一块可有可无的成本支出,用处不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只要不是政府部门以立法形式强制推行的,很多食品企业可能都会忽略。

据媒体报道,2014年广东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590亿元,而当年广东(不含深圳,下同)食品安全责任险仅收入300万元,按比例仅占0.005%。承保食品责任险的保险机构指出,从投保情况来看,餐饮业、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销售企业对于利用商业化的手段转嫁其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的积极性还不是很高。

同时,以近期关注度较高的电梯责任险为例。如今电梯已在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由此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也越来越高,但“电梯险”却并非强制投保,这也一直备受争议。

在2014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明确鼓励为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购买保险。在多地相继实施的“电梯安全监督办法”中,也已将电梯安全责任险纳入。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对“电梯险”鲜有“强制购买”的规定,多是用“鼓励”和“推广”的字眼。

与此同时,部分责任保险往往在由谁来投保方面会存在争议。同样以电梯险为例,电梯涉及电梯生产商、使用单位、维保公司等多个主体,容易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导致投保人没有紧迫性,投保意识也比较淡薄。电梯安全责任险该由谁来买?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广东、深圳就已开始试点“电梯险”,今年江苏也在推广该险种。但投保方是谁?各地的实践情况不同。

据了解,广东从2014年开始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明确在全省建立以“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的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目前,广东省多由维保单位投保,也有部分为物业管理、个人业主投保。截至今年上半年,广东有38.7万台电梯投保各类责任保险,占到全省电梯总量的73%。

除此之外,企业投保意识不足也常常被诟病。分析认为,大量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承受投保责任保险而增加的各项成本。也有很多企业主观上并不排斥责任险,只是没有意识到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是分散和转移生产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可以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所导致的巨额赔偿和连锁反应。

此外,从个人层面来看,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也是一大因素。众多消费者面对安全事故时往往会出现两种态度:一是只要没有危害自身或家庭利益,就不会多加过问;另外,即使作为受害者也很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乃至惩罚责任企业,此类现状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令相关责任企业有恃无恐。

趋势

加快发展责任保险

近期电梯安全事故频发无疑为社会、企业乃至公众再次敲响了警钟。无论是电梯安全、食品安全,还是公共场所安全、企业生产安全等,加快推广实施这些安全责任险的必要性已不言而喻。

专家分析指出,推广此类责任保险,不仅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使受害人在灾害损失发生后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还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另外,企业在投保相关责任保险后往往也能减少企业损失,并有利于加强对企业自身的监管。

比如,企业在投保安全责任险时,保险公司会对申请投保的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检查,并对此进行现有和潜在的风险评估,企业这时需要根据评估报告来对企业进行整改,将安全带入整个生产流水线上,当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必须按照合同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无形中加强了企业对自身的监管,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保险这一无形的手,发挥市场主体对企业的监督和激励作用,从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对于企业方面,积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并提升保险意识,通过购买责任保险这一途径来转嫁企业风险已是当务之急。

那么,对于个人在选择投保相关保险时,专家和行业人士会有哪些投保建议呢?对于电梯事故来看,由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概率很大,有两类保险能够提供保障:责任保险和意外险。

责任保险分为三种,相关专家指出保险承保的风险,最直接的是电梯责任险和专用设备责任险,以及责任保险中的责任保险。

一般民用或商场酒店,主要负责电梯责任保险或附加责任险的保险,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如压力管道、锅炉、客运、大型游乐设施等。目前,市场目前正处于越来越多的公众责任险,在附加电梯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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