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为此,本刊策划推出了“责任保险创新”专题,对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法律功能及其对市场监管模式的创新等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经济社会深刻变化,各种利益诉求和矛盾问题集中显现。如何加强风险管理、有效落实民事赔偿责任、缓解社会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保障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有较强公益性和正外部性,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从国际上看,责任保险也是发达国家进行风险管理和辅助社会管理过程中应用范围最广、最为有效的工具之一。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保监会高度重视责任保险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部署和要求,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责任、交通运输等领域作为发展重点,积极会同有关部委通过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相关领域立法、共同印发指导意见、深入推动地方试点、联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大力推动责任保险发展,初步形成了政策环境逐步优化、功能作用逐步发挥、服务领域逐步扩大的良好局面。责任保险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业务持续较快增长。近年来,我国责任保险呈现持续较快增长的发展势头,2004~2013年,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到2013年已达217亿元,成为继车险、企财险、农险之后财产保险业第四大险种。
二是服务领域逐渐拓宽。近年来,我国责任保险服务的范围、行业和领域不断拓展,从原先主要集中在公众、雇主、产品等几个传统领域,逐步拓宽到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学校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旅游行业、董监事责任等十几个领域,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大提高,为经济社会各行业和领域利用责任保险这一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提供了丰富的渠道和途径。
新特征,新趋势。经济运行中呈现的新特征,表明中国保险业正在走上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路子。新常态下的中国保险,已不再是昨天的故事,而是新的探索和创造。
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为此,本刊策划推出了“责任保险创新”专题,对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法律功能及其对市场监管模式的创新等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经济社会深刻变化,各种利益诉求和矛盾问题集中显现。如何加强风险管理、有效落实民事赔偿责任、缓解社会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保障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有较强公益性和正外部性,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从国际上看,责任保险也是发达国家进行风险管理和辅助社会管理过程中应用范围最广、最为有效的工具之一。
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保监会高度重视责任保险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部署和要求,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责任、交通运输等领域作为发展重点,积极会同有关部委通过联合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相关领域立法、共同印发指导意见、深入推动地方试点、联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大力推动责任保险发展,初步形成了政策环境逐步优化、功能作用逐步发挥、服务领域逐步扩大的良好局面。责任保险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业务持续较快增长。近年来,我国责任保险呈现持续较快增长的发展势头,2004~2013年,保费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到2013年已达217亿元,成为继车险、企财险、农险之后财产保险业第四大险种。
二是服务领域逐渐拓宽。近年来,我国责任保险服务的范围、行业和领域不断拓展,从原先主要集中在公众、雇主、产品等几个传统领域,逐步拓宽到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学校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旅游行业、董监事责任等十几个领域,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大提高,为经济社会各行业和领域利用责任保险这一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提供了丰富的渠道和途径。
新特征,新趋势。经济运行中呈现的新特征,表明中国保险业正在走上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路子。新常态下的中国保险,已不再是昨天的故事,而是新的探索和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