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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媛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2012-08-152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2年4月25日,保监会批准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媛媛陈松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

保监产险〔2012〕471号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媛媛陈松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再产险发〔2012〕31号)收悉。经审核,李媛媛、陈松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李媛媛、陈松林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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